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海建 公告编号:临2012-001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经2011年11月10日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㈠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㈢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㈣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三年合计 |
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 -7638.17 | -8843.43 | 7257.68 | -9223.92 |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 | 0 | 0 | 0 | 0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0 | 0 | 0 |
由于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皆为负值,分别为-37583.21万元、-46426.64万元、-39168.96万元,因此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积极推进根本性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各项措施,以切实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