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2年1月4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泰达稳健份额实施首次
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2年1月4日,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新增的份额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泰达中证500份额的场内份额、泰达稳健份额经折算后新增的泰达中证500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 折算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泰达中证500场外份额 | 177,385,626.01 | 0.002415288 | 177,814,063.32 | 0.954 | 0.957 |
泰达中证500场内份额 | 15,565,077.00 | 0.002415288 | 15,731,882.00 | 0.954 | 0.957 |
泰达稳健份额 | 21,398,928.00 | 0.006038200 | 21,398,928.00 | 1.001 | 1.007 |
注:泰达中证500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泰达中证500的场外份额;泰达中证500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泰达中证500场内份额;泰达稳健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泰达中证500场内份额。
以上数据已经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2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泰达稳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2年1月6日泰达稳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2年1月5日的泰达稳健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泰达稳健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2年1月4日收盘价为0.860元,扣除2011年约定收益后为0.854元,与泰达稳健2012年1月6日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6日
关于泰达稳健定期份额折算后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2年1月4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泰达稳健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1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上的《关于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2年1月6日泰达稳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2年1月5日的泰达稳健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泰达稳健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2年1月4日收盘价为0.860元,扣除2011年约定收益后为0.854元,与泰达稳健2012年1月6日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6日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泰达宏利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162206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5年11月1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2-01-10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 2011-12-12至 2012-01-09 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前一工作日未分配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去尾部分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2年1月11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1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1月1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3、咨询办法:
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⑵、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98-8888/010-66555662
⑶、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