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0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 1125 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