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01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经2011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股利分配政策条款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如采取现金分红,则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三年合计 |
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 | 1,626.08 | 6,383.44 | 10,491.68 | 18,501.20 |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 | 0 | 0 | 0 | 0 |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占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 | 0 | 0 | 0 | 0 |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2008~2010年的盈利未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根据《公司法》规定,未进行现金分红。
2、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2008年~2010年的盈利都用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仍未能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8,469.97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虽由于盈利用于弥补亏损导致公司无法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减少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增加了公司的净资产;尤其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08年~2010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700.20万元、4,554.11万元、6,349.64万元,合计实现净利润12,603.95万元;增加了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流量和净资产,净资本也有所上升,为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创造了一定条件。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