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2012-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益民多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6000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5月21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022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67,310.31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50,579.28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2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2年度第1次 |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2年1月11日 |
除息日 | 2012年1月1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1月12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12年1月12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1月1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1月16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咨询方式
1)招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证券、东海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安信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南京证券、西南证券、中山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天相投资顾问、信达证券、英大证券、齐鲁证券、华泰证券、国联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508808
3)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mfund.com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