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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名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月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12年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04。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3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草原天邦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原天邦”)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其实际资金使用规模以及2012年经营资金需求的预计,同意在2012年度(2012年1月-2013年1月,下同)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4,5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额度:同意为草原天邦在2012年度提供最高不超过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流动资金拨付或委托贷款的方式)。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公司本次向草原天邦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本公司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与被资助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4、财务资助对象提供担保情况:草原天邦已将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前述土地及房产原值共2711.29万元,并无其他抵押借款等事项)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玉立支行为本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股东段宏波先生以其持有的49%草原天邦股权为此项财务资助提供了担保。

    5、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12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草原天邦,成立于2006年 3月28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邦辉,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自然人段宏波持有其49%股权。草原天邦经营范围:反刍动物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饲养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草原天邦总资产5,147.52万元,净资产 1,026.38万元,总负债 4,121.14万元,资产负债率80.06%;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42.27万元,净利润21.3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草原天邦涉及的少数股东自然人段宏波先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考虑到自然人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困难较大,而本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经营发展提供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财务资助原因

    考虑到子公司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偿债能力及信用等级等,分散融资成本很高,而公司统一融资更具谈判权,能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以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的支出。

    (二)财务资助风险分析

    草原天邦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且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通过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监管模式能直接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实施总部集中管控、统一调配的监管模式,以充分发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根据草原天邦实际资金使用规模,公司拟在2012年度(2012年1 月-2013年1月)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方案,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且上述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占用费。因此,我们认为此次财务资助行为是公允的、合理的。

    该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数量

    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生效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财务资助的合计余额为4,500万元。上述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草原天邦截至201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12年1月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2年1月3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31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

    公司上海行政中心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2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月30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发展部。

    4、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韦

    联系电话: 021-37745083 021-37745053

    传 真: 021-3774525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0日

    附件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月31日召开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内容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

    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2年1月20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