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2-0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30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zj.gov.cn)公布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告序列号为:1036号),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4号公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2011年1-9月浪莎内衣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1年全年的盈利水平。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