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2年1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红塔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310308 |
申万菱信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18 |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28 |
申万菱信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 310338 |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58 |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68 |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B类) | 310378/310379 |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0388 |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0398 |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3109 |
二、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红塔证券协商一致,自2012年1月10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红塔证券开通上述基金(除申万菱信深成分级)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红塔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公告及本公司网站。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2年1月10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红塔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红塔证券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红塔证券网上营业厅办理。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在红塔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除申万菱信深成分级基金,已开户者除外)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申万菱信深成分级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红塔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或中登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红塔证券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红塔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红塔证券的规定。
(六)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红塔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红塔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红塔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整。
(八)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十)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一)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在红塔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红塔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红塔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 www.hongtastock.com
客服电话:0871 - 3577930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2年1月10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0日
附:红塔证券代销城市
红塔证券在以下地区的2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昆明、呈贡、楚雄、大理、曲靖、建水、上海、北京、苏州、广州、深圳、温州、重庆、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