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2-00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2年1月10日,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6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1-11-09 | 23.70 | 60 | 0.5 |
合计 | 60 | 0.5 |
第一节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640 | 5.33 | 580 | 4.8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0 | 5.33 | 580 | 4.83 |
二、股东出售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出售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按《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实现。
2、本次出售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出售公司股份后,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1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双塔食品
股票代码:0024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甲135号2层209房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2年0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双塔食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公司、 双塔食品 | 指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
法定代表人:张肃宁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执照号:110105009065905
主营业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
经营年限:200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
怡合财富是由自然人张肃宁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双塔食品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双塔食品股份58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4.8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0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出售6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双塔食品64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3%,减持后持有双塔食品58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4.83%。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双塔食品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11-11-09 | 23.70 | 60 | 0.5 |
合计 | 60 | 0.5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2 年 01 月 1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双塔食品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35-8070881
3、联系人:师恩战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 | |
股票简称 | 双塔食品 | 股票代码 | 00248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甲135号2层209房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640万股 持股比例:5.3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60万股 变动比例:0.5% 持股数量:580万股 持股比例: 4.8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备注: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肃宁先生;
2、本次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2 年 0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