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部分基金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2年1月13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在平安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限前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519011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3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5 |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7 |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13 |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15 |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601 |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25 |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2307 |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519026 |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27 |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519032 |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三、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定投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扣款金额
基金定投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以平安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3.2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平安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3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3.4其他
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平安证券的具体规定。
四、业务咨询
1. 平安证券网站: stock.pingan.com
平安证券咨询电话:95511转8
2. 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2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民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经本公司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2年1月13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在民生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限前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 基金名称 |
519011 | 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3 | 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519005 | 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519505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 |
519506 |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级 |
519007 |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13 |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15 |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601 |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25 |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2307 | 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519026 |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9027 | 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519032 |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519033 | 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三、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基金定投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扣款金额
按照民生证券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基金定投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300元。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3.2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民生证券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且每期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具体扣款方式以民生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3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
3.4其他
基金定投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民生证券的具体规定。
四、业务咨询
1. 民生证券网站: www.mszq.com
民生证券咨询电话:400-619-8888
2. 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