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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2—00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12月31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9:0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第三项议题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自2009年起聘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具体业务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承办。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审计程序,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和一体化运作的要求,2011年12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整体并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20多年延续历史的国内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修订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

    1、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条修改为: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2、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条修改为: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3、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条修改为: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4、原《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四条修改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2012年1月6日,本公司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欧亚商都拟以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王丽滨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长房权字第1060067471,房号101,所在层数为 -2-1层)。其中:地下-2层为3599.16平方米,地下-1层为3126.44平方米,地上1层为263.06平方米。

    王丽滨为本公司员工(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6988.66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对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欧亚商都将租入资产纳入其经营体系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统一整体规划布局,有利于提升整体经营形象,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能力,有利于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对欧亚商都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董事会(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欧亚商都按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 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关联方资产。

    四、定于2012年2月8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2年2月8日上午9时。

    3、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本公司第二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1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2年2月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南阳路418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席汝珍

    电 话:0431—87666905、87666871

    传 真:0431—87666813

    邮 编:130011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权限

    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表 决 事 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2-00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1年12月31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月12日下午1:00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审阅了欧亚商都和交易方签署的《协议书》,审核了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监事会认为: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2—00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之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租入的资产将纳入欧亚商都经营体系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统一整体规划布局,有利于提升整体经营形象,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能力,有利于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对欧亚商都经营的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且不会形成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对公司治理无影响。

    ●过去24个月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关系的主要内容

    2012年1月6日,本公司之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欧亚商都拟以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王丽滨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王丽滨,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拥有的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在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4名关联董事主动提出了回避表决申请,并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姓名:王丽滨,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身份证号码:220104196109052920,现住所:长春市高新区保利罗兰香谷B1—10栋702室)。其名下的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王丽滨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房(长房权字第1060067471,房号101,所在层数为 -2-1层)。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3599.1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126.44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263.06平方米。该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出租方:王丽滨,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的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乙方)

    (一)交易标的:甲方名下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的商业服务用房(长房权字第1060067471,房号101,所在层数为 -2-1层)。其中: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3599.1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3126.44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面积为263.06平方米。该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二)为提升乙方的整体经营形象,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形成整体规模效益,促进经营的长远发展,乙方同意租入上述交易标的资产。甲方代表81名产权共有人同意将上述交易标的出租给乙方。

    (三)交易价格及其结算方式

    1、交易价格:依据乙方的经营位置,参照乙方周边市场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乙方按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支付租金。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

    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租金支付为下打租,乙方需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缴纳租赁收益应需缴纳的税金。

    (2)保证标的房屋所有权无瑕疵,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2)承担标的房屋水、暖、电等一切费用。

    (3)自觉服从有关部门对安全、防火、环境卫生等的监督、检查。

    (4)负责租赁期内标的房屋的维修并对标的资产的安全负全责。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乙方盖章并经乙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八)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1月6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减少欧亚商都整体经营场所按照产权权属分散经营的状况。租入的资产将纳入欧亚商都经营体系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统一整体规划布局,有利于提升整体经营形象,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能力,有利于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对欧亚商都长远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冯淑华、、刘凤丽、张新民事前对提交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欧亚商都与王丽滨签署的《协议书》进行了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进行了审核。该关联交易事项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协议书》

    (二)本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