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2-002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指定刘啸波先生、黄分平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11 年3 月9 日至2013年12月31 日。
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收到《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函》(一创摩根[2012]3号),告知公司:原指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刘啸波先生、黄分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一创摩根决定由段晓东先生和王伟刚先生接替刘啸波先生和黄分平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上述变更从2012年1月1日起生效。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段晓东先生和王伟刚先生。
特此公告。
附:段晓东先生、王伟刚先生简历
段晓东先生,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学博士、保荐代表人,一创摩根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A股增发、三期资产收购和益昌鲁宝收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股IPO和股权分置改革,中国国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及H股IPO等项目。
王伟刚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在职博士、保荐代表人,一创摩根投资银行部总监。曾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工商银行A+H股IPO、招商轮船A股IPO、招商银行A+H股配股、中信银行A+H配股、中远航运A股配股、金融街控股公司债发行、万通地产公司债发行等项目。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