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 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 2012-001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绪昭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同时按照北京市证监局《关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目前现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期限一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周水华因个人原因辞职,该行为触发了《北京四方继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回购并注销此人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0,000股。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佳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李佳琳,女,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4年加入北京吉思电气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北京吉思电气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四方吉思电气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调入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经理。
李佳琳女士于2011年1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李佳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9号 四方大厦
邮编:100085
电话:010-62961515-8582
传真:010-82781803
电子邮箱:lijialin@sf-auto.com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