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证券简称:领先科技 证券代码:000669 公告编号:2012-001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收到大股东吉林中讯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中讯)及实际控制人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集团)转来的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55号),该处罚书对天津领先集团、李建新、刘建钢、范春明在本公司2009年筹划重组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
当事人: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集团),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梅江小区龙水园2号,法定代表人李建新。
李建新,男,1966年9月出生,时任领先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科技)董事长,住址:天津市河西区西楼后街华义公寓3号楼。
刘建钢,男,1957年9月出生,时任领先集团副总裁,住址:天津市河西区西楼后街华义公寓3号楼。
范春明,男,1978年2月出生,时任领先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住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中路房产统建楼小区7栋。
一、关于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情况
2009年11月19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天津领先集团通知,其正在筹划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与该次重组的重组方就重组总体意向达成一致,2009年11月19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09年12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后发布公告,由于重组方与领先集团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组预案,公司决定终止筹划该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项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领先集团及吉林中讯实际控制人李建新,领先集团副总裁刘建钢直接参与了内幕信息的相关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中国证监会查明,天津中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吉林中讯划转资金等方式,由时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范春明具体实施操作,自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1月10日之间,委托买入本公司股票750400股,实际成交300493股,扣除税费后实际获利370959.38元。
二、相关处分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做出以下处罚:
一、没收领先集团违法所得370959.38元,并处以370959.38元罚款;
二、对李建新、刘建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范春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2日
公司简称:领先科技 股票代码:000669 公告号:2012-002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0172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针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和有关重组方以及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了补正,并于6月30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书面材料。
鉴于此次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均已经超过有效期,公司正在重新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待完成后一并向证监会提交补充材料。
二、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宜的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而是否能够以及何时能够取得该等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23日
股票简称:领先科技 股票代码:000669 公告编号:2012-003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以前年度个别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部分收回,该事项可能对本公司2011年度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正在与审计会计师沟通以便确认,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2年1月13日起停牌,待公司作出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