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股票简称:兰太实业 编号: 临2012-005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月6日以传真和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12年1月13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吉碱动力分厂锅炉除尘脱硫技术改造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德禄、赵青春、吴松毅回避了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新建综合科技大楼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分散办公,提高办公效率,公司拟在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综合科技大楼,预计投资3500万元,建筑面积12435平方米,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增补王玉宝、赵代勇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九人。鉴于龙小兵、李晶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的实际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增补王玉宝、赵代勇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玉宝:男,1955年10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线电管理工程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盟邮电局副局长、广播电视处副处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计划局副局长、经贸局长、 行政公署秘书长、盟委秘书长、副盟长。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赵代勇:男,汉族,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高级统计师。先后在吉兰泰盐场从事统计员、主管统计、计划等工作,曾任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企管部部长、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关于李晶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李晶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李发荣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发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简历:
李发荣: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化工工程师。历任内蒙古吉兰泰盐化集团公司吉碱分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纯碱分厂厂长,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盐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生产质量部部长,现任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9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2、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关于增补王玉宝、赵代勇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增补杨秀林、祁成国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于2011年7月5日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于2011年7月5日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年2月 6日下午交易日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合法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2年2月 8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话:(0473)3443896
传真:(0473)3443900
邮编:750336
联系人:张洪军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授 权 委 托 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表决指示:
| 决 议 事 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关于增补王玉宝、赵代勇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2、《关于增补杨秀林、祁成国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传真登记后请将原件或复印件寄回本公司。
2、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帐户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06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6日发出,2012年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刘昌安先生、张万德先生已辞去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现由三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三名监事共同推选张建民先生为此次监事会的召集和主持人,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增补杨秀林、祁成国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秀林: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营师。历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制盐事业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分公司经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现任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
祁成国:男, 1968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现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7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碱动力分厂锅炉除尘脱硫技术改造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政策要求,为符合环保排放标准,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对租赁本公司的吉碱动力分厂3×75t/h粉煤锅炉进行了除尘脱硫技术改造,本公司以其先期支付的26,414,811.97元(含税),作为交易价款,取得此次技术改造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
关联人回避事宜: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在审议表决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德禄、赵青春、吴松毅回避了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此次关联交易保证了本公司资产的完整性,通过对吉碱动力分厂3×75t/h粉煤锅炉的除尘脱硫技术改造,锅炉排放达到了国家现行的环保排放标准, 有利于吉碱动力分厂正常生产运行。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所属吉碱动力分厂配备的3×75t/h粉煤锅炉于1994年建成投入使用,采用文丘水膜除尘,对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控制能力有限,已不符合现行的国家环保排放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关于中盐吉盐化集团制碱事业部有关环保问题的通知》(阿环发【2010】9号)要求,需进行除尘脱硫技术改造。由于该分厂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租赁,为便于技术改造项目和日常生产管理的协调进行,该项目由吉盐化集团负责实施。项目从2009年11月启动到2010年12月竣工验收,经阿拉善盟环境监测站对改造后的3×75t/h粉煤锅炉现场检测,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等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环保验收标准,除尘脱硫技术改造项目通过了环保验收并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吉盐化集团与各施工、设备供货单位签订施工、供货合同,并先期支付资金取得发票,形成固定资产26,414,811.97元(含税)。有关除尘脱硫改造的方案确定、投资概算、竣工验收等环节,吉盐化集团均及时通知本公司参与了审定。根据本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赁资产的技术改造及新增固定资产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按照谁投资产权归谁的原则确定所有权”的约定,为保证吉碱动力分厂资产的完整性,由本公司支付吉盐化集团先期支付的资金26,414,811.97元(含税),吉盐化集团出具发票,本公司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乌斯太镇
法人代表:王玉宝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904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纯碱、食用碱的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电器维修;水电暖供应;餐饮住宿;物业管理。
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161,144,150股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4.87%。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吉碱动力分厂3×75t/h粉煤锅炉除尘脱硫技术改造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对吉碱动力分厂3×75t/h粉煤锅炉的除尘脱硫技术改造,锅炉排放达到了国家现行的环保排放标准, 有利于吉碱动力分厂正常生产运行。
2、此次关联交易保证了本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吉盐化集团与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等按照市场价格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为依据,以吉盐化集团先期支付的26,414,811.97元(含税),作为交易价款,公平合理,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结算方式:现金结算,一次付清。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本次对吉碱动力分厂3×75t/h粉煤锅炉的除尘脱硫技术改造,锅炉排放达到了国家现行的环保排放标准, 有利于吉碱动力分厂正常生产运行。
2、本次公司支付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先期支付的资金,取得此次技术改造所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能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价款以吉盐化集团与技术服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等按照市场价格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为依据,以吉盐化集团先期支付的26,414,811.97元(含税)作为交易价款,公平合理,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