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公司2012—002号公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2月27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名称已变更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置业公司”)签订《关于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10000万元收购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置业公司50%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详情请见公司2011-046号公告《关于收购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12月31日办理完毕,衢州置业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关于金都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衢州置业公司需不迟于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解除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其1.5亿元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之担保责任。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原金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为衢州置业公司 “春江月”项目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对“春江月”项目所授信的各75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自2012年1月17日起变更为公司为衢州置业公司“春江月”项目上述贷款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80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占上述担保授权额度的1.88%,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49%。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全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衢州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衢州市衢江北路1号营业用房西厅
3、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与公司关联关系:衢州置业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27,950,115.53元,净资产47,760,197.30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35,786.90,实现净利润-3,986,014.35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各7500万元,合计为1.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衢州置业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衢州置业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担保金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并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80亿元的担保额度已使用33亿元,占授权额度的41.25%,占公司2010年末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6.72%;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累计为34.5亿元,占80亿元担保授权额度的43.13%,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80.20%,仍在授权担保的额度内。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2,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6.97%。
3、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相关业主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公司相关房产的业主提供保证所及的借款金额为605,767.20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