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2-00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2年1月17日上午10:00在广州市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科技创新大厦213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11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深交所巨潮网站刊登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投票审议。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4名,共持有公司股份387,092,63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三个议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方案,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超募项目的议案》两个议案属普通决议方案,并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84,864,580股同意,占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 2,228,054股反对,占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无弃权票。
2、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87,092,634股同意,占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超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87,092,634股同意,占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