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2-0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下午3:00在北京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杨国平先生书面委托徐浩明先生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袁长清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议案之一,即《聘任薛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薛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薛峰先生的任职自取得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议案之二,即《核准2012年度奖金计提比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12年2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为在第十三条后增加一款: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具体详见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8日
附:薛峰先生简历
薛峰先生,44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大连开发区分行副行长,金融时报大连记者站站长,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党群部副部长、团委书记;大连银监局办公室主任,大连银监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荆门市市委常委、荆门市副市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2-00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在北京中国光大中心A座133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刘济平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修订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一致同意:
(1)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为:赵霄洛(召集人)、陈明坚、赵金、王文艺;监事会风险与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为:易仁萍(召集人)、姚仲友、李海松、范振彤;
(2)修订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即《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风险与财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2-00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2 年2月9日(星期四)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
3、会议地点:北京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 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12 年2月9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四、参会办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12 年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五、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61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黄金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6日召开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