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编号:2012--00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下午14:00在嘉峪关市酒钢宾馆8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程子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31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3,436,157,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1,357,424股的83.99%。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3,426,161,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1,357,424股的83.7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9,995,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91,357,424股的0.2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12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已于201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有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延期一年的议案》
本议案3,435,786,3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78,000股反对;293,10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议案分为13个小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发行规模。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3、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5、还本付息方式。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6、担保方式。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7、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8、承销方式。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9、债券形式。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11、上市安排。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12、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13、偿债保障措施。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600股反对;295,30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0股反对;295,90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国富浩华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3,435,861,566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0股反对;295,90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谢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