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查处保代岳远斌内幕案
2012-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日,中国证监会对岳远斌内幕交易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2008年5月起,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开始筹划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借壳上海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上市事宜,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参与,中金公司马某作为项目组成员负责重组方案等事项。2008年6月2日,借壳重组方案确定,马某知悉该内幕信息。
2006年8月至2008年2月,岳远斌与马某同在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企业融资总部工作,岳远斌为马某业务领导。2008年6月3日,岳远斌从马某处获知内幕信息,随即利用其掌握的两个账户低价清仓原有股票,大量连续买入三爱富42.8万余股,买入金额392万余元,2009年2月至4月,上述账户卖出后亏损62万余元。
证监会调查认为,岳远斌作为保荐代表人无视法律,通过重组项目人员获取内幕信息并重仓买入相关股票,属于典型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岳远斌与马某均否认二级间传递过内幕信息,但种种证据仍可清晰还原该内幕信息传递的路径。证监会决定,对岳远斌处以20万元罚款及5年市场禁入。(周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