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编号:临2012-002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2年1月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2年1月20日上午9:30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399号报业大厦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则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股份39,872,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34%,其中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股份39,736,7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660%;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股份 135,69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34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2010年度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自身分立,其中天健正信北京所及大连、河南和安徽三家分所已于2011年9月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合同时,确定支付其报酬的数额。
同意票39,869,921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9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39,736,74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 133,181股;
反对票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反对票0股,流通股股东反对票0股;
弃权票2,509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06%,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弃权票 2,509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杨光律师、霍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705 股票简称 S*ST北亚 编号:临2012-003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53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相关规定,本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已作了及时信息披露。(见2011年7月12日公告临2011-025号、2011年8月16日公告临2011-026号、2011年9月19日公告临2011-027号、2011年10月20日公告临2011-028号、2011年11月22日公告临2011-029号和2011年12月26日公告临2011-030号)。截止目前,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