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2-003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增加了两项临时提案:《关于选举王昌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本公司首期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该等临时提案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于本次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月20日上午9:30。
2.召开方式及地点:本次会议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81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栋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本公司股份9,694,113,50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2,891,954,673股的75.2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9,693,846,745股;反对:266,76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
2.《关于选举王昌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9,671,854,457股;反对:21,585,554股;弃权:673,494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4%。
3.《关于调整本公司首期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9,693,172,011股;反对:256,000股;弃权:685,494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2-00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1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2811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2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涉及如下重大事项的决议:
同意选举王昌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昌顺先生的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