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12-00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疏导电煤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燃煤电厂上网电价的有关政策,辽宁省物价局日前分别以“辽价函[2011]199号”、“辽价函[2011]193号”文件通知公司,将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0.4692元(此前为0.4472元,均含税,下同);将公司所属东海热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692元(含二期),调整前一期工程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472元,二期工程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72元。调整后的价格均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据初步测算,执行新的价格后,增加2011年12月售电收入239万元(含税),对公司2011年度亏损不产生影响,净利润仍为负数,2012年将使公司增加收入2,000万元左右(含税)。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2012-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温水出厂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适当补偿因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高温水销售价格难以弥补生产成本的实际情况,近日,大连市物价局以大价发[2012]4号文批复,本着“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适当调整”的原则,同意自2012年1月1日起将高温水出厂价格由66元/吉焦调整为76元/吉焦。
本次高温水出厂价格的调整,不仅有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持续稳定的热力产品和服务,而且有利于缓解高温水销售业务下滑的压力。据初步测算,执行新的出厂价格后,将使公司2012年增加收入190万元左右(含税)。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