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2-00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2月3日开市起复牌。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2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关联人陈华峰回避表决。
8名赞成,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关联人陈华峰回避表决。
8名赞成,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项议案关联人陈华峰回避表决。
8名赞成,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以上三项议案尚需《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稿)》等相关资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2月24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2-00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2月2日上午11: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胜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相关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计划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计划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免去彭胜国先生监事的议案》
为了公司营销工作的更好开展,让负责公司营销工作的彭胜国先生更专注于公司业务的开展,现免去彭胜国先生监事会监事职务。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四、《关于选举沈辉忠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2月3日
附件:简历
沈辉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1987年于中国纺织大学自动化系担任助教;1987年—1992年担任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产品开发科科长助理;1993年—1995年担任杭州西子电梯厂副总工程师;1996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7月11日,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工程中心总监。
沈辉忠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3,486,82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票3,138,143股;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2-00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时间: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6、出席人员:
(1)于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3)监事候选人。
7、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沈辉忠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2年2月3日公告,相关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四、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2年2月23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3日
附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选举沈辉忠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