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需开拓创新思维
⊙马红漫
打破保障房的资金瓶颈,财政部近日发文说,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保障房建设的确需要拓宽资金渠道,只是从报道看,就保障房所面临的巨大资金缺口压力而言,这些新增渠道的“输血”能力还远远无法覆盖。所以笔者以为,弥合保障房资金缺口,还需要有更进一步的全局创新思维。
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已成本轮楼市调控贯彻“有保有压”政策的重要抓手,保障房大规模入市,不仅能满足许多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更为关键的是可以优化楼市供求结构,带动房价实现理性回归。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各地保障房建设如火如荼,但遗憾的是,在各地“开工”捷报频传的同时,“竣工”的声音却颇显微弱,而后续资金不足正是导致保障房建设未达公众预期的关键。
如今,债券融资、房产税试点收入等新增渠道的开辟犹如雪中送炭。然而,细细分析保障房市场资金的供求结构,我们却仍难以乐观。进入2012年,上年已开工的保障房需要继续投入,而当年新开工的项目也在源源不断地上马,据预计,保障房资金压力将可能会攀升到1.8万亿至2万亿元之间。显然,资金缺口之大已严重捆缚了保障房正式入市的脚步,主管部门安排新渠道所投入保障房市场的资金,很可能只是“涓涓细流”,难解资金之渴。
从地方债发行情况看,此前的融资目标并非全部指向保障房,且已陆续到期。平衡预算、及时还债反而是地方政府当下的首要工作,如果处理不当则极易引发信任危机,影响到后续融资。在这一语境下,很难期望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地方融资规模能有大突破。而从房产税试点开征情况看,去年上海、重庆两地分别征缴税款不过22.1亿元和1亿元,这与高达数万亿级别的资金需求相比,无异杯水车薪。而文件中所称的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中“安排的资金”,则未见明确的比例,在现实执行中难免出现弹性空间,最终难以形成资金供给的稳定保障。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央政府要求各地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但这部分资金来源却可能因楼市低迷而逐步缩水。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13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9052.3亿元,同比减少11%。而北京与上海等大型城市的财政部门,也纷纷预计今年土地出让收入较去年会有进一步萎缩。这同样会对保障房建设的大规模资金筹集构成负面影响。总体而言,期待财政部此次拓宽融资渠道之举,能全面突破保障房资金建设的困局,并不现实。
由此,笔者认为,行政部门应该承认既有财政体制和保障资金制度的客观现实,在资金供给不足问题未有实质性缓解的语境下,保障房建设切不可“贪大求快”。如果无法保证数量,就应以质量为先导,切莫急于贪大求全。地方政府理该量入为出,在切实保障已开工项目如期保质交付的基础上,再合理规划新上报建设指标。毕竟近期不时有一些地方的保障房质量问题被曝光,如果质量无法保证,数量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这样的建议只是基于资金缺口现状下的权宜之计,为保障房市场扩展资金源泉的努力绝不能停歇。既然现有财政实力无法全面担此重任,那就还需充分调动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不可否认,保障房建设具有投入大、资金回收期长的特征,较难在直观的商业效益上吸引社会资本,然而优质的政府服务与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却是许多企业渴求的无形资源。就此而言,各级地方政府还需要以创新思维来做好保障房市场融资这篇大文章。
(作者系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