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2-01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8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好易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5,494,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因工作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董事武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的许成富律师、童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充分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德国Rohde & Schwarz Professional Mobile Radio GmbH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494,0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德国Rohde & Schwarz Professional Mobile Radio GmbH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494,07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委派许成富律师、童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