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反弹
2012-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秦菲菲 潘高颖
○编辑 衡道庆
国家统计局昨天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水平环比上升1.5%,同比上升4.5%,涨幅分别比去年12月份扩大1.2和0.4个百分点。
对此,发改委指出,在CPI同比涨幅4.5%中,去年涨价对今年1月份的翘尾影响达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为1.5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较多主要是由于食品类价格涨幅较高。
其中,1月份猪肉、鲜菜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5%、23%,影响价格总水平分别上涨0.75和0.67个百分点(两项合计达1.42个百分点),是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反弹的主要原因。肉、菜价格大幅上涨又主要是受节日需求增加和春节期间部分地区恶劣天气双重因素的影响,其他各类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发改委同时指出,随着临时性、节日性因素的消失,价格总水平涨幅将稳步回落。“当前,我国农业连续八年稳产增产,生猪和蔬菜生产总体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充裕。据农业部统计,去年10月以来我国生猪生产恢复较快,春节后生猪价格将有所下降;随着天气转暖,蔬菜上市量增加,价格也将逐渐下降。”
发改委指出,下一步,各级政府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构建稳价安民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促进产供销一体化,降低流通成本;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切实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反弹,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