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编号:临2012-005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与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古北集团”)就古北新区2-1北块签署了《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有关土地收储事宜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储备地块概况
收购储备标的为古北新区2-1北块。该地块用地范围为东临姚虹东路,南至地块内规划红线,西至古北中央花园,北临红宝石路;规划为住宅用地,土地面积为9,559平方米,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9,8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
二、收购储备原因
有关土地政策规定2004年8月31日后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公开市场出让,因此,古北集团已无法继续推进古北新区2-1北块地块的建设工作。按照《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该地块需由政府及其指定的土地储备机构收储后,按照政府每年用地规划指标,重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公开竞价出让,其出让所得的土地出让金纳入政府当年财政收入。
该地块的收购储备单位为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在本市范围履行土地储备职能,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型土地储备供应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土地供应方式的改变。
三、收购储备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土地收购补偿款总价人民币47,716.8万元对古北新区2-1北块进行收储,上述总价为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而应向古北集团支付的所有补偿费用。
2、支付方式:《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签订后7日内,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古北集团支付收购补偿款总额的30%,即人民币14,314.8万元;古北集团按照《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协议》约定的交地标准向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交付全部收购地块后30日内,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向古北集团支付收购补偿款总额的70%,即人民币33,402万元。
3、定价依据: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古北集团共同委托上海财瑞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古北新区2-1北块土地和地上房屋以及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补偿的其他费用进行评估,在上述评估基础之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收购补偿总价。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