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9:专版
  • 10:股市行情
  • 11:市场数据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上接31版)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土地的公告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  
    2012年2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2版:信息披露
    (上接31版)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土地的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2-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2-002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红情况说明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经2009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十九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时,应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要求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在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时,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在公司披露季度报告时,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2008 年度—2010 年度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10年2009年2008年三年累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21.16-74538.22-23802.80-91919.86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0000
    年度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000

    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受金融危机、行业低迷、装置开工不足等因素影响,2008、2009年公司出现亏损,随着焦化行业复苏,公司生产装置满负荷运行,2010年公司实现盈利,由于当年盈利未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未进行现金分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091.21万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657.84万元。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股东要求,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