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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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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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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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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2-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0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0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会议室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止2012年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六)会议议题: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办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出席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

    (八)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附件2)。

    (九)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编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____月____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595中孚投票1A股

    2、表决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元)

    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孚实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95买入1.00 元1 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孚实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95买入1.00 元2股

    3、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孚实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95买入1.00 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2012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7.51%,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1号文核准,公司2011年1月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2,428,876,349.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62,754,441.13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11)京会兴验字第2-1号)验资确认。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1年9月2日召开的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9.6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资金将于2012 年3 月1 日使用到期。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要到期,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归还前次7亿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7.51%,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并承诺到期后,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红霞、赵钢、文献军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要到期,公司计划在归还前次7亿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净额的 27.51%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中孚实业2010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孚实业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光大证券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遵循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光大证券对中孚实业本次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0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马治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