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2年2月10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500”,交易代码:165511)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信诚500A”,交易代码:150028)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2年2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信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2年2月14日信诚5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2年2月13日的信诚5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信诚500A由于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2年2月10日的收盘价为0.873元,扣除第一个运作周年(2011年2月11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的约定收益后为0.811元,与2012年2月1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2年2月1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4日
信诚基金关于信诚中证5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2年2月10日为份额折算日,对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信诚500”,交易代码:165511)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和信诚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信诚500A”,交易代码:150028)实施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2年2月10日,信诚500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信诚500的场内份额、信诚500A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 | 折算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信诚500场外份额 | 226,642,062.64 | 0.034349030 | 0.722 | 0.747 |
信诚500场内份额 | 51,702,212.00 | 0.034349030 | 0.722 | 0.747 |
信诚500A份额 | 222,145,941.00 | 0.085872576 | 1.000 | 1.062 |
注:信诚500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500场外份额;信诚500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500场内份额;信诚50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信诚500场内份额。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2年2月14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信诚500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2年2月14日信诚5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2年2月13日的信诚5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信诚500A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2年2月10日的收盘价为0.873元,扣除第一个运作周年(2011年2月11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的约定收益后为0.811元,与2012年2月1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2年2月1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由于信诚50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信诚500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信诚5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信诚500A份额数或场内信诚500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诚500份额的可能性。
2、本基金原信诚500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信诚500A份额和本基金基础份额——信诚500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3、投资者若需办理信诚500场内份额的赎回业务,需通过具有基金申购赎回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办理,或将该份额转托管至具有此类业务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之后再行申请办理赎回业务。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2、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