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2-003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近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11000927),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11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复审取得证书后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自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的税收优惠政策。因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