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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金:做好金融机构的“积极股东”
    2012-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邹靓

      

      记者从汇金公司20日召开的2012年度工作会议上获悉,汇金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强调,作为国家授权的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汇金公司要坚持做好“积极股东”,积极、主动地引导和推动控参股机构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截至2011年底,汇金公司控参股的金融机构达到21家,涵盖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行业,所持有的国家股东权益已占到中央级国有金融资本(权益)的60%以上。

      楼继伟在讲话中表示,作为国家授权的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汇金公司应当立足于服务国家大局,立足于科学发展,立足于重大事项管理,持续跟踪评估控参股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通过公司治理程序,积极、主动地引导和推动控参股机构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确保履职行权不缺位。

      就在不久前,汇金公司宣布,为提高大型银行通过自身积累支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汇金公司继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推动工、中、建三行降低现金分红比例5个百分点后,拟支持三行将2011年分红比例继续下调5个百分点至35%,农行维持35%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楼继伟同时表示,要坚持完善派出董事制度。汇金公司要把完善派出董事制度作为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发挥决策制衡作用的一个主要抓手,不断加强派出董事队伍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把派出董事队伍打造成履行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的主力军,成为推动控参股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和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

      此外,汇金公司也将坚持市场化管理方式。楼继伟强调,股权纽带始终是开展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重要平台,公司治理始终是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的主要渠道。要继续坚持以股权为纽带,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合规地通过公司治理程序履行股东权利,通过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不干预控参股机构日常经营管理,确保履职行权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