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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披露导读
  •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中小企业
    2010年度第一期集合票据2012年付息公告
  • 沪深上市公司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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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2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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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全市场行业市盈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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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12-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2-00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于2012年2月20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鉴于公司2011年持续盈利,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预计为3.70元人民币(含税),本现金股利金额为初步方案,最终现金股利方案待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确定;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3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68,000,000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有关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全部董事商晓波、万胜平、商晓红对该预案进行了现场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1/2以上。经讨论研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提议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3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提议,尚须经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最终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有关董事会审议的其他相关内容将在年报预约时间2012年3月6日同时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