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0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1500号文核准,于2012年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9,976,6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于2012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增发新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07,865,439股。
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第七条“根据本次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规定,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1)第1.6条原来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788.875万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7,865,439元。
(2)第3.1.6条原来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281,788.8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81,788.875万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007,865,43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07,865,439股。
《公司章程(2012年2月18日修订)》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主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主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有关该议案的主要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0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2月18日,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增发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4,340.69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1500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增发189,976,689.00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59,999,983.24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61,939,999.68元,登记托管费189,976.69元后,实际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197,870,006.87元,上述款项已于于2012年1 月19日到位。另扣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2,583,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5,287,006.87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045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意向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情况
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载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建设期 |
| 1 | 格力总部商用空调技术改造项目 | 60,003 | 60,000 | 2年 |
| 2 | 武汉商用空调建设项目 | 56,067 | 50,000 | 2年 |
| 3 | 郑州家用空调建设项目 | 76,295 | 70,000 | 1年 |
| 4 | 年产600 万台新型节能环保家用空调压缩机项目 | 118,000 | 90,000 | 2年 |
| 5 | 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56,000 | 56,000 | 2年 |
| 合 计 | 366,365 | 326,000 |
上述五个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和建设,公司将同时进行,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状况,来确定具体的投入顺序,并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入上述五个项目,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止2012 年1 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25,528.6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的有关说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4,340.69万元万元,资金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1 | 格力总部商用空调技术改造项目 | 35,319.89 | 35,319.89 |
| 2 | 武汉商用空调建设项目 | 50,367.73 | 50,000.00 |
| 3 | 郑州家用空调建设项目 | 70,820.23 | 70,000.00 |
| 4 | 年产600 万台新型节能环保家用空调压缩机项目 | 63,776.16 | 63,776.16 |
| 5 | 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5,244.64 | 5,244.64 |
| 合计 | 225,528.65 | 224,340.69 |
本次置换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
三、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相关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规规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符合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内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4,340.69万元。”
(三)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2)010075号】。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5,528.65万元系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以224,340.6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24,340.69万元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0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15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976,689股,发行价格每股17.16元,并于2012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59,999,983.2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股东投入现金净额人民币3,195,287,006.87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2)第010045号验资报告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金格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各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置情况
| 银行名称 | 账 号 | 金 额 |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9610155200002393 | 700,000,000.00 | 郑州家用空调建设项目 |
| 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 2002020329100224623 | 560,000,000.00 | 节能环保制冷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
| 交通银行珠海分行 | 444000091018170105546 | 537,870,006.87 | 格力总部商用空调技术改造项目 |
| 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 | 9010111012110 | 500,000,000.00 | 武汉商用空调建设项目 |
|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金格支行 | 44352101040002917 | 900,000,000.00 | 年产600万台新型节能环保家用空调压缩机项目 |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对用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若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及时通知招商证券接受其监管,并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存单不得作质押。
二、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招商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招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招商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招商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丽华、王苏望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招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招商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招商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招商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招商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招商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招商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持续督导期结束(2013年12月31日)后失效。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基本情况
2012年2月18日,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将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资方介绍
公司名称: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珠江大道252号
经营范围:家用、商用空调器、压缩机、模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其资产总额为22,221.46万元,负债总额为21,764.59万元,净资产为456.87万元;净利润为-1,543.13万元。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补充格力电器(石家庄)有限公司的资本金,满足该公司业务需要。后续公司将投入约5亿元建设该生产基地,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审议并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八届十二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规规定, 同意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