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2012-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2-00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于2011年申报复审,现已通过。2012年2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1000753,发证时间:2011年10月2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