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2-010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31000986),发证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25 日,有效期三年。
近日,我公司通过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1000554),发证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11年至2013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 2011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