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增减幅度 |
| 营业总收入 | 7,249,956,971.46 | 4,488,070,116.59 | 61.54% |
| 营业利润 | 553,238,604.18 | 311,772,510.03 | 77.45% |
| 利润总额 | 552,598,889.34 | 311,182,052.39 | 77.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 | 448,406,967.12 | 262,245,844.77 | 70.9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1.06 | 0.67 | 58.2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21% | 13.99% | 增加3.22个百分点 |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增减幅度 | |
| 总资产 | 6,748,510,387.75 | 4,462,091,211.77 | 51.2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838,374,799.92 | 2,412,420,632.80 | 17.66% |
| 股本 | 422,000,000 | 211,000,000 | 1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6.73 | 5.72 | 17.66% |
注:1、上述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201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司2011年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42,200万股重新计算;
3、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根据公司2011年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42,200万股重新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2011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稳步增长,与2010年度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长61.54%,营业利润增长77.45%,利润总额增长77.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70.99%。上述指标同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加大了业务拓展力度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合同订单和完成工程量均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2)公司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了成本费用,毛利率稳中有升,从而使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增长幅度较大。
2、财务状况说明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4,851.04万元,较期初增长51.24%,变动原因:(1)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2)报告期收购了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42,200万股,较期初增长100%,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股本42,200万股。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1年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报告期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2月21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丁欣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现提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3,300万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丁欣欣先生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中审议上述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有关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丁欣欣、张杏娟、丁海富、谭承平、王文广5名董事对该预案以电话会议形式进行了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经讨论研究,上述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丁欣欣先生提议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5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提议,尚须经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有关董事会审议的其它相关内容将在年报预约时间2012年3月20日同时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