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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通过俱乐部形式
    壮大社会企业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汤敏 ○主持 于勇

      ⊙汤敏 ○主持 于勇

      

      在上两篇文章中,笔者介绍了国际上社会企业以及社会企业证券交易所(社交所)的一些最新进展。接着人们一定会问:中国会有我们自己的社交所吗?

      为什么不应该有?为什么不应该让社会企业能利用资本市场来更快地发展呢?为什么不能让对社会企业有兴趣的投资者有更规范,更透明,更有效的投资机会呢?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让社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在我国也有一定的难处。一是我国的社会企业本身还不够发达。少数的几个社会企业还刚刚起步。整个社会对社会企业还不了解,投资者对这一新领域认识也不足。二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有诸多不规范之处。近年来,各类的产权、期权、商品交易所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有关部门正在大力整顿各种交易所。新的社交所似乎是生不逢时。

      当然,我们说要建立中国的社交所,并不是明天,也不是说明年就建,而是说未来应该建一个,让社会企业家们,社会投资者们,让管理这些领域的政府官员们有一个期盼。

      不管怎样说,当务之急是推动更多的社会企业在中国出现,让已有的社会企业能做强一些,做大一些。

      可是,我们也不妨换一种思路。大家别忘了,交易所本身也是民间自发地成立的。当年在纽约华尔街68号门前梧桐树下订出的《梧桐树协议》并不需要政府的批准,也没有证监会的介入,完全是民间自发的行为。我国的社会企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会吸收小投资者。因此,在早期阶段,完全可以通过俱乐部的方式来交换股权债权,比如说,我们可以组织一个“中国企业家”社会投资俱乐部,把一群志同道合,愿意吃第一口,第二口,第三口螃蟹的人聚起来。我们可以订出自己的规则来。等这个市场再做大一些了,还可以与某个地方的产权交易所合作,在他们那里开个社会企业板块,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场外交易。至于最后能不能像2005年的巴西一样,中国的社交所能得到政府的承认,登堂入室进入上交所或深交所,那就听天由命,顺其自然吧。

      那么,这个自娱自乐的社会企业家投资交易俱乐部要有哪些基本规则呢?我先抛出几条,供大家参考。

      一是实行双指标原则。进入这个交易所的企业,不但要有透明度,还要有双指标,即财务指标与社会影响指标。社会影响的指标要能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社会企业有统一的衡量指标,以反映出它们对社会的不同影响,并能够在企业间加以比较,排序,以便投资者的选择。

      二是实行股东不分红的原则。关于社会企业有各种定义,但其中共同的一点就是股东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为防鱼龙混杂,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出现,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尤努斯教授提出的一个原则是,投资者最多只能拿回本金,企业所获利润全部都在企业中再滚动投资。根据中国的国情,我们可以考虑把这一条件再放松一些。比如说投资者最多只能拿回本金加上投资期的等值存款利息。这样,就能使投资者能得到把这笔钱放进银行中一样的回报。有了投资俱乐部,投资者能随时抽回资金,有了银行利息的补偿,让投资者感觉到与其把这笔钱存到银行,还不如投社会企业来做点好事。当然,投资者要承担这个企业垮台的风险,要谨慎地挑选那些好的社会企业,这也就是与把钱存银行最大的不同。在投资中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又没有高额财务回报,这体现出社会企业投资者对社会的一种奉献。

      人们说:“太阳总在有梦的地方升起,月亮也总在有梦的地方朦胧。”中国会有自己的社交所吗?会有的,虽然目前还是在梦中。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友成基金会常务副会长,本篇为作者论述社会企业系列文章完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