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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09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编号:临2012-00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在南京召开。林复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列席会议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2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增加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考虑给予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预计额度由15亿元增加到2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资本净额的10%,主要使用于同业借款、应收租赁款回购等同业业务。

      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对外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1年完成增资后资本总额由原8.547亿元增至20亿元,自身资本实力得到有效加强;近年来该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良好,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在行业中较为领先。截止201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02.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7.3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3.73亿元,同比增长61.01%,实现净利润2.83亿元,同比增长66.45%。(未经审计)

      二、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聘任朱钢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聘任周文凯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高管简介

      朱 钢 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历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长、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信贷业务处副处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风险控制部总经理、无锡分行行长。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兼任苏州分行行长。

      周文凯 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科长、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泰州分行行长。现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原则,对于公司给予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预计额度由15亿元增加到2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资本净额的10%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该关联交易不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公允性。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延、范卿午、张援朝、范从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聘任朱钢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聘任周文凯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朱钢先生、周文凯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但仍需经监管部门的资格认定。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颜延、范卿午、张援朝、范从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