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2-00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011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近日收到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1001214),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