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前沿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视点
  • T7:钱沿聚焦
  • T8:钱沿广角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销业务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2年2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B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2版:信息披露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销业务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销业务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2-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2-00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销业务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2月16日,公司所属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与子公司哈尔滨哈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产业”)向哈尔滨市工商局提交了《关于直销业务的自查报告》,反映了两家公司存在直销业务不规范运作情况。(详见公司2012年2月17日及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12年2月22日,公司及所属两家公司收到哈尔滨市工商局下发的《行政指导意见书》,对所属两家公司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作出行政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针对《自查报告》所反映在经营中所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本局初步调查认为: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健康产业共同实施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违规从事直销业务。

      二、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健康产业应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由于两家公司已主动停止违规行为,启动了业务转型,维护了社会稳定,希望照此执行,并积极做好经销商的退货退款工作。

      三、因本次事件涉及的经销商数量多,地域广,退货退款金额大,为了确保平稳推进业务转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就退付货款事宜给予资金支持和保障。

      四、建议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下属公司的直销经营行为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整顿和规范直销业务,并在本指导意见送达起15日内,向本局报送整改工作情况。

      五、本局将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健康产业涉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视对经销商退货退款以及消除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为认真落实工商部门的行政指导意见,公司将于近日召开董事会,严格按照工商部门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督促两家公司依法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