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2-0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宿迁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概况
为积极推进公司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领域的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发电比重,公司经认真研究和分析,拟对宿迁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新能源公司”)增资3123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宿迁新能源公司51%的股权。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宿迁新能源公司为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风电”)全资子公司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合风电”)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地址:江苏省宿迁市义乌商贸城27街32209号
法定代表人:刘冬岩
宿迁新能源公司计划投资建设9.3兆瓦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不超过14880万元。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宿迁市义乌商贸城和淮海建材城,利用义乌商贸城和淮海建材城屋顶安装光伏组件39600 块,总容量为9.3兆瓦,其中义乌商贸城屋顶光伏电站为6.8兆瓦,淮海建材城屋顶光伏电站为2.5兆瓦。该项目中8.87兆瓦已于2011年年底建成并投产。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协合风电是中国风电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 年12 月24 日。
注册资本:11亿元
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12层1206室
法定代表人:王迅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风力设备及原材料的批发,风电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宿迁新能源公司增资3123万元。增资完成后,宿迁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6123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宿迁新能源公司51%的股权,协合风电持有宿迁新能源公司49%的股权。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太阳能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是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宿迁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投资该项目有利于公司促进结构调整、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公司由主要利用传统能源向清洁高效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并举转变。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