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2-003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供电”)拟通过银行借款和信托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一)招商供电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深圳农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 1年。本公司拟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二)招商供电拟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借款人民币8.5亿元,借款有效期限不超过 1年。本公司拟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8.5亿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2012年2月2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招商供电成立于1986年10月,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八路;法定代表人:林少斌;注册资本5700万元。经营范围:供电、购销五金交电、机械产品及配件等。
招商供电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27,319万元,负债总额为322,745万元,净资产为104,574万元,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2,062万元,净利润为13,149万元。
招商供电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为招商供电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亿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二)本公司为招商供电的信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8.5亿元,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招商供电因营运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和信托借款补充资金,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和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18,7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其他
因招商供电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5%,依据证监会和银监会200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公司为招商供电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的召开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