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2-003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介绍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张志超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开时间: 2012年2月27日上午9: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45,026,17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09 |
(四)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黄一村、独立董事李贵贤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姓名 | 同意票数 | 反对票数 | 弃权票数 |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比例(%) |
张志超 | 245,026,179 | 0 | 0 | 100 |
赵延超 | 245,026,179 | 0 | 0 | 100 |
王 振 | 245,026,179 | 0 | 0 | 100 |
梁永祥 | 245,026,179 | 0 | 0 | 100 |
黄一村 | 245,026,179 | 0 | 0 | 100 |
孙树怀 | 245,026,179 | 0 | 0 | 100 |
崔树森 | 245,026,179 | 0 | 0 | 100 |
辛延明 | 245,026,179 | 0 | 0 | 100 |
王国起 | 245,026,179 | 0 | 0 | 100 |
王运阁 | 245,026,179 | 0 | 0 | 100 |
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姓名 | 同意票数 | 反对票数 | 弃权票数 |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比例(%) |
辛宏志 | 245,026,179 | 0 | 0 | 100 |
黄红军 | 245,026,179 | 0 | 0 | 1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魏小江、苗丁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2-00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于2012年2月27日10: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到会9人,黄一村董事委托梁永祥董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由公司张志超董事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张志超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由董事长张志超提名,聘任梁永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由董事长提名,全体董事讨论设立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张志超 梁永祥 赵延超 王 振
崔树森 王运阁
张志超为主任委员。
提 名 委 员 会: 王运阁 崔树森 辛延明 张志超 梁永祥
王运阁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辛延明 王国起 王运阁 张志超 梁永祥
辛延明为主任委员。
审 计 委 员 会: 王国起 辛延明 王运阁 张志超 黄一村
王国起为主任委员。
以上委员会,总协调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由董事长提名,聘任孙树怀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由公司总经理梁永祥提名,组建公司经营班子:
聘任黄一村、于革、李森、赵岩、徐继昌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荣祥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 讨论确定公司组织机构。
以上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梁永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树怀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黄一村先生、于革先生、李森先生、赵岩先生、徐继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荣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符后)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梁永祥:男,汉族,1963年3月1日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并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中国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委。曾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公用监理公司董事长、公主岭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树怀:男,汉族,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黄一村:男,1956年出生。能源工程博士,机械工程硕士,暖通工程学士,在职工商管理硕士,新西兰注册工程师并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广东省燃气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燃气输配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化学工业部第一设计院工程师,天津大学地热研究培训中心工程师、讲师,新西兰国家电力设计总院高级工程师,美国柏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新西兰)高级工程师,香港七星国际集团能源及环保投资项目经理,香港中华煤气国际项目经理,番禺港华董事、总经理,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革:男,汉族,1967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站前煤气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振邦化工公司工程师,公司东郊制气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厂长,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森:男,汉族,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春市双阳区液化气公司科员、经理,长春市双阳区天然气总公司营销公司经理、安装公司经理,长春燃气股份公司发展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供销公司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岩:男,汉族,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白求恩医科大学基础部技术员,长春市煤气公司煤气管理处计算机管理员、处长助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继昌:男,汉族,195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农安县龙王公社水利专业队技术员,长春市煤气公司技术科科员、科长、化工厂长、煤气一厂厂长、副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荣祥:男,汉族,1971年6月4日出生,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百江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规划总监;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吉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2-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7日10:30在公司六楼606办公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辛宏志先生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