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2-016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325,025.88 | 163,307.28 | 99.03 |
营业利润 | 71,076.62 | 32,784.68 | 116.80 |
利润总额 | 71,587.88 | 33,285.85 | 115.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384.09 | 30,577.58 | 104.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4.16 | 2.27 | 83.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80% | 65.46% | 14.27 |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初 | 增减变动幅度(%) | |
总资产 | 405,520.52 | 118,855.88 | 24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302,523.61 | 64,359.59 | 370.05 |
股本 | 20,000.00 | 15,000.00 | 33.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5.13 | 4.29 | 252.68 |
注:本报表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 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业绩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5,02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03%;营业利润71,076.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80%;利润总额71,587.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8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02%;基本每股收益4.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26%。
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所处丙烯酸及酯行业景气度较好,公司丙烯酸及酯产能有所扩大,使得丙烯酸及酯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2、 财务状况说明
本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405,520.52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24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2,523.61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370.05%;股本20,000万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33.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5.13元,较本报告期初增长252.6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12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稳步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卫星石化”)于2011年1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92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已于2011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087.38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1年12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5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卫星石化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颜料中间体生产技术优化技改项目以增资的方式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友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联化工”)实施。2012年1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友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友联化工增资11,4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1,45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友联化工颜料中间体生产技术优化技改项目。增资后,友联化工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至15,4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也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友联化工已按有关要求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友联化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由卫星石化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转付。
(一)友联化工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333010182400045922,截至2012年2月17日,专户余额为11,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友联化工颜料中间体生产技术优化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出于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的目的,友联化工可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友联化工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国信证券。友联化工存单不得质押。
(二)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信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国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三)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勇、季诚永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国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国信证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国信证券,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支出清单。
(六)国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国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同时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七)如果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国信证券通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券调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国信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