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
金融监管必须以风险管理为中心
金融监管必须以风险管理为中心
2012-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俊岭
⊙记者 陈俊岭 ○编辑 邹靓
中国银监会前主席刘明康28日表示,金融监管应该以风险管理为中心,而绝不能以权利为中心,“风险管理是金融业的底线,是金融方舟‘乘风万里’的一个前提,但不是所有”。
刘明康是在“2012金凤凰金融理财盛典论坛”上做出如上表述的。他认为,在寻找新的金融方舟时,必须要记住金融监管是其重要一环。“在任何国度,任何时刻,金融业的监管不可缺失,不管你是大而不能倒还是草根金融机构,都必须有适度的金融业的监管。”
尽管当下金融界谈论的话题已经从“金融危机”转为“欧债危机”,但刘明康仍不忘从金融危机中寻找金融监管的启发。“在金融危机以前,全世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在充分利用表内外的高杠杆率来盈利,这种做法甚为普遍,也为此后的金融危机埋下了种子。”刘明康称,在危机前后,金融机构的客户的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发生了一个根本的变化,现在金融行业必须去顺应时代的潮流。
此外刘明康还表示,金融业的监管不可以有重行政处罚,而轻其他行政责任的意识,“不能到处设置市场准入许可,然后用这种行政的处罚和权利来代替其他的责任——比如说信息的责任、教育培训的形式,来加强这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