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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发布
    《人身险窗口服务质量规范》
    2012-0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蕾 ○编辑 邹靓

      

      昨日,上海市质量技监局、金融办、保监局共同宣布,上海市地方标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质量规范》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商业人寿保险机构窗口服务的基本内容、服务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等六大方面的内容予以了明确规定,为上海商业人寿保险机构规范服务提供了明确的技术依据,有利于推动该行业服务的规范化,促使社会和客户对该行业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使人身保险客户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该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梳理分析了人身保险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服务管理现状,对国内外人身保险业及其相类似服务进行了相关文献资料检索、研究和最佳实践识别,确定了人身保险业窗口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关键服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柜面服务、网络服务、电话服务、短信服务、保单服务、投诉处理,对服务人员、信息管理、应急处置和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据悉,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将在标准正式实施后,会同上海市金融办、保监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组织,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及时组织开展金融服务领域重要标准的研究、制订与实施,并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以人身保险服务为代表的金融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技术保障作用,为显著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和服务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