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丁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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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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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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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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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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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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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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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公司主要从事科技工业园、烟气脱硫和环保电力的建设、开发及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8亿元,降低比例27.31%;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57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3%;基本每股收益0.031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
(1)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科技工业园建设业务不断规范、完善设计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等技术环节,提高工程质量,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增强了科技工业园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了全周期运营能力。业务拓展方面积极整合国内优势资源,探索第五代科技工业园产品,满足差异化市场需求,促进产业链延伸,推动产业升级。
a.武汉地区
报告期内,武汉地区科技工业园建设业务致力于为企业建设办公园区,不断完善全周期发展、绿色创新、社会化服务、产业链整合四大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延伸服务,助力企业成长,促进区域经济,提升了公司科技工业园开发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武汉地区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面积1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57万平方米,销售面积4.69万平方米,销售回款18,197万元,营业收入22,110万元。
b.长沙地区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项目由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东湖高新)建设开发。长沙东湖高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科技工业园区开发与销售。
长沙国际企业中心项目坐落于湖南省环保科技园内,位于长株潭城市群枢纽地区,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采用国际设计标准,是针对富有潜力的成长型企业而打造的专业化、集约化、中心化的企业总部和生产研发基地。
报告期内,长沙地区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面积达2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6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09万平方米,销售回款19,286万元,营业收入12,654万元,净利润2,417.23万元。截止报告期末,长沙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9,133.20万元,资产总额29,629.36万元。
c、襄阳地区
襄阳国际创新产业基地项目由襄阳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东湖高新)建设开发。襄阳东湖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科技工业园区开发与销售。
襄阳国际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是集独栋办公、研发、商务、SOHO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襄阳市首座多功能科技产业综合体。报告期内,该项目营销工作及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成功引进湖北(襄阳)青年创业孵化器。
报告期内,襄阳地区科技工业园开发建设面积8.0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4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74万平方米,销售回款8,663万元,营业收入4,169万元,净利润264.71万元。截止报告期末,襄阳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3,540万元,资产总额28,960.56万元。
(2)烟气脱硫产业的建设运营情况
公司烟气脱硫装机总容量500万千瓦,投资规模为人民币7.5亿元,作为国家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领导小组成员,是国内由第三方投资、运营、维护“脱硫岛”规模最大、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自身拥有的核心技术、从业经历、管理水平、融资能力等核心竞争力,进行系统投资,生产运行,不断复制,在确保稳定盈利的同时,为电厂提供专业脱硫服务,使电厂专注发电、降低成本、减低风险,并为国家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实现三方共赢。
报告期内,烟气脱硫产业现有投资项目稳定运行,整体形势良好。各投资项目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各项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积极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取得了较好的项目回款率、脱硫投运率、单耗达标率等综合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脱硫电量202.9亿kWh,实现销售收入22,898.35万元,回款22,072.65万元。
各环保科技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如下:
①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别山环保科技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别山BOOM项目)于2008年5月16日注册成立,位于湖北省麻城市。大别山BOOM项目机组为2×600MW 超临界机组,分别于2008年7月、10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大别山BOOM项目完成脱硫电量68.79亿Kwh,实现收入8,827.74万元,回款7,713.33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7.9%。
②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安庆BOOM项目”)于2008年8月29日注册成立,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安庆BOOM项目机组为2×300MW燃煤机组,项目于2009年6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安庆BOOM项目完成脱硫电量33.35亿Kwh,实现收入2,905.6万元,回款3,345.01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9.5%。
③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合一BOOM项目”)于2008年8月4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合一BOOM项目机组为2×600MW超临界机组,5#机于2009年1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合一BOOM项目5#机完成脱硫电量34.75亿Kwh,实现收入2,433.89万元,回款2,957.07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9.9%。
④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肥东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合二BOOM项目”)于2009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二BOOM项目机组为2×350MW超临界机组,项目于2009年9月投入运营。
报告期内,合二BOOM项目完成脱硫电量 36.45亿Kwh,实现收入4,611.28万元,回款3,365.29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8.8%。
⑤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环保科技分公司(简称“芜湖BOOM项目”)于2009年9月4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芜湖BOOM项目机组为2×660MW超临界机组,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
报告期内,芜湖BOOM项目1号机组通过168试运行,进入投产期。完成脱硫电量32.18亿Kwh,实现收入4,119.84万元,回款2,691.95万元,脱硫投运率达到98.8%。
⑥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谷环保”)于2012年12月1日成立,公司注册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截止报告期末,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13,416万元,资产总额63,759万元。
(3)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项目
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环保公司”)是以治理铬渣为目的的综合利用发电工程,是国内首个以社会资本投资工业危险废弃物治理的示范企业,连续两年被列入“河南省十大民生工程”,被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列入国家铬渣治理规划的铬渣无害化处理项目,担负着河南省铬渣治理任务。
报告期内,该项目上网电量4.39亿Kwh,治理铬渣2.41万吨,铬渣治理效果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完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实现了对铬渣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目标。治理同时向河南省电网输送上网电量1.08亿Kwh。
由于以下原因导致报告期内义马环保公司发生了较大的经营亏损:
①由于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发电工程属于新生的、探索性的项目,没有形成产业化,国家对此没有出台扶持性政策。虽然铬渣治理远大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效益,但是却无法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②由于义马环保公司工艺要求独特,环保标准高,且治理过程中铬渣本身不发热,解毒还原反应还需额外吸收热量,降低了设备发电热效率,提高了综合发电成本;
③煤炭价格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增加了铬渣治理的成本。目前,义马环保公司陷入了“越治理、越亏损”的被动局面。尽管各级政府加大了调研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支持,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足以弥补亏损。
义马环保公司面对业绩亏损的困境,坚持以治理铬渣为己任,确保河南地区环保效率,承担着社会责任。为解决义马环保公司的困境探索途径,义马环保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签署了《托管经营协议》,将义马环保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委托给义煤集团经营,公司不收取托管费用。待公司向国家法定有权机关申请取得“将目标公司转为义煤集团的自备电厂”的合法有效批准后,将与义煤集团进一步协商合作经营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0,928.04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铬渣综合治理收入3,259万元,亏损13,572.91万元,净资产-9,122.06万元。
(4)报告期内,公司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签定了转让中盈长江国际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股权合同,对公司本年度的净利润贡献为1,983.05万元。
(5)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府地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原持有51%股权,主要运营丽岛漫城项目。
2011年11月,公司向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持有学府地产2%的股份,对学府地产的管理由控股变为参股。
报告期内, 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面积达8.04万平方米,已销售面积6.7万平方米,销售回款19,453.13万元,确认营业收入4.7亿元,净利润12,463.86万元,对公司本年度的净利润贡献为6,332.21万元。
(6)公司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预算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努力控制资金成本,改善负债结构,为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7)公司内部管控情况
公司大力推广实施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效率,有力助推企业发展;人力资源建设方面,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积极开展巡检工作,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建立标准文本工作,举办法务培训,有效防范风险;通过开展科技工业园建设板块管理咨询、义马环保公司管理咨询工作,对组织结构、管控模式、关键流程、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进行了梳理,实现了优化管理,开源节流。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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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3,974.71万元,增长比例175.44%,系公司出售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款后,新增应收武汉凯迪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款12,911.50万元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812.76万元,降低比例49.04%,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前期预付购煤款在报告期内办理结算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5,881.55万元,降低比例86.71%,主要系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减少了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4,900万元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21,353.04万元,降低比例61.47%,主要系公司转让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30,684.45万元,以及公司因期末已丧失对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控制权,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不再合并抵消,导致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增加9,481.41万元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697.52万元,降低比例62.80%,主要系芜湖环保科技分公司1#机组脱硫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2,018.14万元,降低比例40.3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不再合并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减少了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期初预售房款31,136.39万元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805.50万元,增长比例136.74%,系联营企业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公司非经营性借款7,649.36万元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03.55万元,降低比例96.81%,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所致。
(9)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3.39万元,降低比例51.18%,主要系公司支付武汉金丹科技有限公司前期尚未领取股利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565.94万元,增长比例72.0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新增应付融资租赁款17,500万元,及归还安庆脱硫项目融资租赁款4,293万元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134.12万元,增长比例132.16%,主要系公司对售后回租资产递延收益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致。
(12)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4,827.04万元,降低比例27.31%,主要系:①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因其托管期收入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检修等原因导致该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8,545万元;②公司出售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后,不再合并其损益表,使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2,425万元所致。③公司科技工业园与脱硫板块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6,786万元。
(13)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23,042.08万元,降低比例33.02%,主要系公司合并报表销售收入减少,成本随之减少所致。
(14)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94.38万元,降低比例30.07%,主要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67.44万元所致。
(15)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581.80万元,增长比例为39.28%,主要系公司脱硫项目及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停止资本化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6)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505.29万元,降低比例100%,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处置利率互换产品,本报告期已无上述利率互换产品所致。
(17)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356.42万元,增长比例176.0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转让联营公司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确认投资收益6,205.55万元,以及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632.01万元所致。
(18)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66.09万元, 增长比例311.69%,主要系应收武汉凯迪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款12,911.50万元计提坏账387.35万元所致。
(19)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825.48万元,增长比例100.00%,主要系公司补缴2005-2009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1,593.35万元所致。
(20)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96.82万元,增长比例103.23%,主要系公司对出售的中盈长江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所得税费用4,222.5万元所致。
(21)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201.54万元,降低比例80.10%,主要系①公司于2011年11月出售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2%股权,对该公司丧失控制权后采用权益法核算,较上年同期合并该公司利润表的净利润减少了2,114.72万元;②本年度公司转让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款取得的投资收益按税法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去年同期投资收益为按权益法核算的收益,导致本期扣除所得税后的投资收益对净利润的贡献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298.85万元;③公司主要因补缴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等事项,报告期内共发生营业外支出1,828.8万元,该事项导致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281.15万元。
(23)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018.16万元,降低比例115.24%,主要系公司于2011年11月出售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2%股权后,对该公司丧失控制权后,仅合并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2011年1-11月利润表,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预售房在合并报表期间内预售房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致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24)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201.15万元,降低比例46.67%,主要系公司缴纳的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5)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007.76万元,降低比例为119.88%,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取得银行贷款较去年同期减少4,400万元所致。
5.2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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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30,306.02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重为45.11%。
(2)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22,505.94万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34.05%。
5.4公司是否披露过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否
5.5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是否低20%以上或高20%以上:否
5.6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5.6.1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及所要解决的问题
(1)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标志着公司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在战略规划的牵引和拉动下,站在“城市运营商”的高度,结合“中部崛起战略”和“两型社会”建设目标,找准定位,微调方向,跨越发展。
目前,国家、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旨在控制房价、稳定楼市,融资政策从严,对房地产行业产生了很大影响。虽然由于公司从事的科技工业园建设、开发产业是武汉两型社会城市圈建设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力支撑,契合国家土地集约化的产业政策,在中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引导下,工业地产发展前景良好。但因土地资源紧缺导致成本攀升,工业地产开发建设竞争日益加剧。面临行业的竞争格局,公司对整体资源进行了重新整合,出售了不适宜战略发展方向的部分资产,释放了资金,为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进行产业建设资源的储备奠定了基础;对学府地产控制权进行了调整,顺应了政策,助力科技工业园建设业务的发展。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十章中,明确指出要推进重点领域跨越发展,其中即包涵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并强调要强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强化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显然,公司的环保产业顺应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拓展业务规模,公司烟气脱硫行业板块,探寻与利益方的合作机遇,公司成立了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吸引产业投资者,同时也为最终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目标奠定基础。
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项目采用旋风炉高温解毒封固工艺处理铬渣是我国大规模工业化治理有毒固废的一种积极尝试,具有日处理能力大、解毒彻底、治理效果好、无二次污染的优点。义马环保公司以治理铬渣为己任,具有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由于铬渣治理发电享受的电价补贴微乎其微,入不敷出,出现了亏损。公司在坚定完成固废物治理目标指引下,将抓住国家“十二五”期间环保行业的重大机遇,利用铬渣治理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努力争取国家及地方政府支持,积极寻找合作者、投资商,在合适的前提下展开经营合作,通过探寻转自备电厂、收购等途径,切实有效地解决好义马铬渣治理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为公司的经营减轻包袱。
5.6.2 2012年经营计划
2012年,公司将在新的历史机遇下,以“合作、借势、共赢”为主题,有效整合资源,全面开展合作,顺应政策导向,创建发展平台。2012年,公司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进公司资产重组工作
资产重组工作是公司2012年的首要任务。2012年,公司将不断完善重组方案、高效推进重组方案实施,以此整合各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明晰战略定位,不断做大做强。
(2)科技工业园建设板块:融聚资源 提升品质
2012年是公司科技工业园建设板块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将与国内顶尖主题产业园运营企业合作,加快第五代产品的研发与建设工作。在新的平台下,武汉地区要参与到更多的新城建设中去,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添砖加瓦,长沙地区要进一步拓展异地扩展规模,不断开拓新的区域投资价值,做大做强科技工业园建设板块。
(3)力争烟气脱硫产业取得新突破
2012年,是烟气脱硫产业进行业务拓展、开展多元探索的起步之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体系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持续推动项目成果的标准化与可复制化,突破新项目的开拓,保持规模、收益的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4)积极探索义马环保公司减亏途径
2012年,公司将继续争取国家有利的扶持政策,推动与义煤集团的全面合作与后续经营管理,提高现有人员技术水平,加强人员储备,维护良好的设备运营状况,加强物资及煤炭管理工作,规范化运作,提升内部管理,积极探索减亏途径。
(5)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形象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建立与股东良好的沟通机制,努力建立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的良性互信关系,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使公司的业务发展潜力和价值能得到投资者的充分了解,提升公司形象。
(6)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丰富企业文化
公司将整体规划、实施信息化建设,计划在三年内建立具有特色的高效信息化办公系统;其次,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将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及管理升级、满足业务发展”为主线,努力优化和提升地产业务板块组织架构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再次,财务管理方面,要加强资金管理和调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最后,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使公司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不断成就员工,提高员工幸福指数。
5.6.3公司2012 年资金需求、使用计划及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未来发展增加了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经营健康发展,公司将采取以下渠道筹措资金:继续贯彻“开源节流”资金管理思路,提高公司利润率,维护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创新融资模式。
5.7公司是否编制并披露新年度的盈利预测:否
5.8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11年11月出售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2%股权,对该公司丧失控制权后按权益法核算,使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2,425万元,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20,140.10万元,因此公司收入与成本较去年同期均减少20%以上。
§6 财务报告
6.1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6.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6.2.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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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未来适用法
无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1)、公司于2011年11月出资设立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2期于2013年11月1日之前缴足。截至2011年11月16日止,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襄阳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3,478.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9.85%。故本报告期将新增合并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于2011年11月以人民币444.84万元的价格向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2%的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为49%,不再对其具有控制,故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董事长:丁振国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7日
股票简称 | 东湖高新 |
股票代码 | 600133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雪梅 | 周京艳 |
联系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 |
电话 | 027-87172021 | 027-87172038 |
传真 | 027-87172021 | 027-87172038 |
电子信箱 | dhgx@hotmail.com | dhgxzjy79@163.com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1年 | 2010年 | 本期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总收入 | 660,852,623.99 | 909,123,015.70 | 909,123,015.70 | -27.31 | 328,558,020.48 | 328,558,020.48 |
营业利润 | 85,130,222.90 | 76,849,806.04 | 76,849,806.04 | 10.77 | 81,803,230.49 | 81,803,230.49 |
利润总额 | 73,374,416.86 | 83,421,613.11 | 83,421,613.11 | -12.04 | 81,710,855.73 | 81,710,855.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752,578.87 | 17,586,379.09 | 17,586,379.09 | -10.43 | 61,815,396.67 | 71,217,317.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03,828.50 | 14,985,065.76 | 14,985,065.76 | -61.94 | 35,126,378.69 | 44,512,27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582,568.66 | 218,594,112.41 | 218,594,112.41 | -46.67 | 354,648,232.67 | 354,648,232.67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增减(%) | 2009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资产总额 | 2,993,117,161.12 | 3,154,149,080.38 | 3,154,149,080.38 | -5.11 | 2,951,406,338.50 | 2,951,406,338.50 |
负债总额 | 2,107,044,552.89 | 2,228,589,197.65 | 2,195,570,942.55 | -5.45 | 2,050,742,081.92 | 2,017,723,82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886,072,608.23 | 867,318,647.06 | 900,336,902.16 | 2.16 | 877,291,487.97 | 910,309,743.07 |
总股本 | 496,065,960.00 | 496,065,960.00 | 496,065,960.00 | 0 | 275,592,200.00 | 275,592,200.00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18 | 0.0355 | 0.0355 | -10.43 | 0.2243 | 0.25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18 | 0.0355 | 0.0355 | -10.43 | 0.2243 | 0.2584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 | 0.0318 | 0.0355 | 0.0355 | -10.43 | 0.1246 | 0.14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15 | 0.0302 | 0.0302 | -61.92 | 0.0708 | 0.08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 | 2.03 | 1.96 | 减少0.23个百分点 | 7.3 | 8.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5 | 1.73 | 1.67 | 减少1.08个百分点 | 4.15 | 5.0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4 | 0.44 | 0.44 | -45.45 | 0.71 | 0.71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9 | 1.75 | 1.82 | 2.29 | 1.77 | 1.84 |
资产负债率(%) | 70.4 | 70.66 | 69.61 | 减少0.26个百分点 | 69.48 | 68.36 |
项目 | 2011年金额 | 附注 | 2010年金额 | 200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9,484,207.97 | 处置中盈长江、学府地产等长期股权投资 | 0 | 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9,000.00 | 迎峰度冬电煤补贴等 | 100,000.00 | 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0 | 2,530,922.00 | 26,846,465.6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277,835.28 |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支出 | -14,348.42 | -92,374.76 |
所得税影响额 | -44,006,622.32 | -15,260.25 | -49,043.73 | |
合计 | 10,048,750.37 | 2,601,313.33 | 26,705,047.13 |
2011年末股东总数 | 87,348户 | 本年度报告公布日前一个月末股东总数 | 87,348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37 | 71,302,384 | 24,787,788 | 无0 | |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00 | 69,449,234 | 69,449,234 | 无0 |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9 | 50,034,604 | 0 | 无0 | |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5 | 2,750,678 | 0 | 无0 | |
武汉联发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36 | 1,773,200 | 0 | 未知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0.28 | 1,399,822 | 0 | 未知0 | |
王和善 | 未知 | 0.23 | 1,141,439 | 0 | 未知0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未知 | 0.22 | 1,100,000 | 0 | 未知0 | |
张芳 | 未知 | 0.18 | 898,700 | 0 | 未知0 | |
范兵 | 未知 | 0.17 | 834,699 | 0 | 未知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0,034,604 | 人民币普通股 | ||||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46,514,596 | 人民币普通股 | ||||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50,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武汉联发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7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399,822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和善 | 1,141,4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芳 | 89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范兵 | 834,6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宋彬 | 79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武汉联发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3、其余6 名股东之间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例 |
应收账款 | 21,940.17 | 7,965.46 | 13,974.71 | 175.44% |
预付款项 | 844.57 | 1,657.33 | -812.76 | -49.04% |
其他应收款 | 901.53 | 6,783.08 | -5,881.55 | -86.71% |
长期股权投资 | 13,386.36 | 34,739.40 | -21,353.04 | -61.47% |
在建工程 | 5,150.98 | 13,848.50 | -8,697.52 | -62.80% |
应付票据 | 29.74 | 933.29 | -903.55 | -96.81% |
预收款项 | 32,519.87 | 54,538.01 | -22,018.14 | -40.37% |
应付股利 | 89.09 | 182.48 | -93.39 | -51.18% |
其他应付款 | 11,782.46 | 4,976.96 | 6,805.50 | 136.74% |
长期应付款 | 18,067.53 | 10,501.59 | 7,565.94 | 72.0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748.88 | 1,614.76 | 2,134.12 | 132.16% |
少数股东权益 | 0 | 5,824.12 | -5,824.12 | -100.00%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比率 |
营业收入 | 66,085.26 | 90,912.30 | -24,827.04 | -27.31% |
营业成本 | 46,747.94 | 69,790.02 | -23,042.08 | -33.02% |
销售费用 | 1,382.47 | 1,976.85 | -594.38 | -30.07% |
财务费用 | 9,155.06 | 6,573.26 | 2,581.80 | 39.28% |
资产减值损失 | 747.71 | 181.62 | 566.09 | 311.69%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0 | 505.29 | -505.29 | -100.00% |
投资收益 | 13,101.83 | 4,745.41 | 8,356.42 | 176.09% |
营业外支出 | 1,828.80 | 3.32 | 1,825.48 | 100.00% |
所得税费用 | 6,293.50 | 3,096.68 | 3,196.82 | 103.23% |
净利润 | 1,043.94 | 5,245.48 | -4,201.54 | -80.10% |
少数股东损益 | -531.31 | 3,486.85 | -4,018.16 | -115.24%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 11,658.26 | 21,859.41 | -10,201.15 | -46.67% |
筹资性现金流量净额 | -9,185 | -4,177.24 | -5,007.76 | -119.88%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科技园建设及配套 | 399,279,242.31 | 234,992,446.53 | 41.15 | -25.28 | -25.82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环境治理行业 | 261,573,381.68 | 232,486,947.15 | 11.12 | -28.99 | -38.91 | 增加14.4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科技园建设及配套 | 399,279,242.31 | 234,992,446.53 | 41.15 | -25.28 | -25.82 | 增加0.43个百分点 |
环境治理行业 | 261,573,381.68 | 232,486,947.15 | 11.12 | -28.99 | -38.91 | 增加14.44个百分点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处理情况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011年,审计署对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至2010年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认定本公司2007年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08年、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均未达到60%的规定比例,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的,应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本公司已于2011年6月17日分别补缴了2008年、2009年企业所得税税款8,342,116.27元、9,401,920.70元及滞纳金4,902,675.26元(滞纳金计入2011年当期损益)。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进行了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 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得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7,744,036.97 |
2011年6月23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对本公司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国税通【2011】001 号),要求本公司对2008年高新技术资格申报资料及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核查,涉及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及时自查补缴税款。 | 根据通知书的要求,本公司对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材料中涉及的2005年度至200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数据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公司2005-2007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未能达到企业总收入的60%,不符合“国科发火【2000】324号”文件中对高新技术收入占比的相关要求,应补缴2005年度至2007年度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1年7月1日分别补缴了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款4,484,210.59元、3,975,279.40元和6,814,728.14元及滞纳金11,030,864.10元(滞纳金计入2011年当期损益)。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进行了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 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得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5,274,21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