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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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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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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监2012-00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在东北证券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有4名监事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出席会议,其中监事滕旭旺委托监事来忠信出席,监事梁化军委托监事来忠信出席,监事高宝祥委托监事长唐志萍出席,监事丁大力委托监事何建芬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唐志萍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核年报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2-0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2年2月18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3人,现场出席董事10人,有3名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高福波委托董事宋尚龙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邱荣生委托董事宋尚龙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廷亮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和2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为-164,797,263.74元。

    鉴于公司2011年度经营亏损,拟不进行股利分配和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方基金201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1年,公司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赁收入1,138,273.46元;代销金融产品取得收入16,857.07元。

    2012年,公司拟继续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租交易席位,产生的交易佣金金额尚无法预计,席位租赁费用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代销金融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树财先生、崔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华基金201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1年,公司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赁收入6,576,483.86元。

    2012年,公司拟继续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交易席位,产生的交易佣金金额尚无法预计,席位租赁费用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代销金融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矫正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2年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及风险限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期情况,确定2012年度公司证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如下:

    1.证券自营权益类证券业务规模及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股指期货业务规模不超过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后净资本的50%,固定收益业务规模不超过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后净资本的200%;

    2.证券自营权益类证券业务规模及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股指期货业务风险限额不超过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后净资本的2%;固定收益业务风险限额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额度的4%;

    3.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和执行。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提议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尚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增补崔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刘洋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3月21日下午2: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刘洋个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刘洋个人简历

    刘洋,女,汉族,198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2009年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十八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教育经历:

    1999年9月—2003年6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获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

    2004年7月—2005年8月 英国阿斯顿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6年9月—2010年12月 吉林大学,获企业管理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3年7月—2004年6月 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翻译

    2005年9月—2006年8月 新东方教育集团长春新东方学校教师

    2008年7月至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

    刘洋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最近5年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楼

    2.邮政编码:130021

    3.联系电话:0431-85096806

    4.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5.办公邮箱:yang_liu@nesc.cn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2-0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16日(星期五)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21日下午14:00时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15:00至2012年3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7楼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八)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1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7项议案: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11年度工作情况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二)为便于股东投票,本公司将以“总议案”表示议案1-7的所有议案,对议案1-7的表决意见全部相同的股东,可以选择对“总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无需对每项议案逐一表决。以上议案1-7的具体内容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代理投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洋、黄野秋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3、邮政编码:130021

    4、联系电话:(0431)85096806、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1: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本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686东证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对应申报价格
    0总议案100.00元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元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元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0元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4.00元
    5《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00元
    6《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6.00元
    7《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反对2
    弃权3

    4、计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7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7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7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东北证券”A股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东北证券”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全部议案(即总议案)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686买入100.001股

    2、如某股东拟对议案1、2 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则其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686买入1.00元2股
    360686买入2.00元2股
    360686买入100.00元1股

    3、如某股东的申报顺序如下,则视为其对议案1 和议案2 的表决无效,视为该股东对议案1—7均投赞成票: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686买入100.00元1股
    360686买入1.00元2股
    360686买入2.00元2股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下午15:00至3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2: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3月21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附注1)。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相应空格填“〇”;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相应空格填“〇”;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相应空格填“〇”。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2- 0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本次交易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标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席位,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产品。

    2.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6%的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杨树财先生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崔伟先生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1%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东方基金201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公司与银华基金2011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1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副董事长杨树财先生、董事崔伟先生回避关于与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事项的表决,董事长矫正中先生回避关于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事项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6%的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杨树财先生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崔伟先生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东方基金总资产172,429,567.44元,净资产131,169,473.52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26,245,206.11元,利润总额-12,153,405.02元,净利润-11,845,488.99元。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1%的股份,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注册资本200,00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1,090,582,391.97元,净资产930,501,114.40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972,353,569.35元,利润总额298,765,633.79元,净利润221,687,689.05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席位租赁费用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参照行业惯例执行,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1年,公司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赁收入1,138,273.46元;代销金融产品取得收入16,857.07元。

    2011年,公司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赁收入6,576,483.86元。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